我校前身为1938年建立的“国立贵阳医学院”,是当时全国最早直属国家教育部的9所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学校始终坚持“文化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的办学理念,恪守“诚於己、忠于群、敬往思来”的校训,秉承“大医精诚”的贵医精神,立足贵州,服务全国,面向世界,为建成特色鲜明、同类先进、国内一流的百年医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专题专栏
日期:2024-04-19 来源:共产党员网 点击:
问:对于受到处理的党组织中的人员,应如何处理?
答:对于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上一篇:学习问答|有哪些情形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下一篇:学习问答|《条例》对留党察看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版权所有 © bat365在线平台登录网址 - bat365官网登录主页版权声明隐私说明备案编号:黔ICP备19007765号-1 公网安备 520103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