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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19-10-22 编辑:党委宣传部 科技处 点击:

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根据我校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1、符合申报条件的全校教职工应认真申报;

2、符合条件必须申报但未能按要求完成项目申报者,原则上不予以推荐、资助其申报其他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二、申请书撰写

在《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下发之前,申报者应仔细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规划》,参考《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用2019年版的WORD申请书模版(见附件)撰写申请书初稿,预算部分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下发后,申请人应根据专家指导意见结合指南进一步完善申请书,待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网络系统开启后再在系统中正式提交。

三、时间节点

时间节点

工作安排

具体内容

2019.10.22-10.30

各单位及科研机构调研

科技处到各单位走访、调研,了解具体情况,下达2020年各单位项目申报具体任务

2019.11.1-11.20

确定选题

请各单位组织申请人,结合自身基础和2019年度同行评议意见,做好科学问题的凝练和选题论证工作,于11月20日前将“申请书摘要”(包括研究的科学问题、意义、创新性、内容和方案概要,约2000字)及《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提交科技处。

2019.11.21-12.10

完成初稿,组织专家通讯评审

申请人确定申报项目题目,于12月10日前完成《申请书(2019年版本)》(模板见附件)初稿并交本单位,科技处拟遴选部分较好的申请书(尤其是2019年B上会或评价较好者)请校外专家通讯评审修改,重点对各申请人所选课题及方向给出意见。

2019.12.11-2020.1.5

对基金申请书组织第二轮评审

针对通讯评审给出的意见,各申请人调整申请方向、题目,并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申请书》,完成后于1月5日前交至科技处,科技处组织校内专家进行第二轮评审、评选学术新苗项目,并对申请书进行指导,提出修改建议。

各单位提交的申请书草稿的数量及质量将作为各单位限项项目申报指标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

2020.1.6-1.15

根据新政策,适时开展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宣讲会

全体项目申请人、各单位负责领导、科研秘书参加,科技处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资助政策及《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进行说明、辅导和培训。

2020.1.20-2.20

申请书初稿提交至学校科技处

申请人对申请书进行反复推敲和修改,于2月20号之前按照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格式完成后交各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对初稿进行统计整理后交科技处,科技处邀请校外专家在2月底对申请书进行修改,面对面辅导。

2020.3.1-3.4

修改申请书,形式审查

根据专家意见,申请人对申请书进行修改,进行形式自查(届时科技处将提供自查清单)。各单位组织本部门相关管理人员和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届时科技处将提供形式审查指南;如有需求,可邀请科技处的相关管理人员协助完成)。各单位要对形式审查过程进行记录和小结,附上参与此项工作的专家和管理人员名单,以纸质材料加盖公章的形审报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科)备案。

2020.3.5

完成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表和人体实验伦理审查表的签字盖章

动物实验伦理审查工作在实验动物中心受理:人体实验伦理市查工作在学校科技处或附属医院科技处均可受理(任选一个地方即可)。有校外合作单位的,请于3月5日以前完成合作单位公章的签章工作。

2020.3.5

全部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并在ISIS系统第一次提交学校初审

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进行在线填报,并于3月5日前系统第一次提交。科技处在网上进行形式审查(审核后退回修改)

2020.3.6-3.7

各二级单位对申请书进行第二次形式审查

各项目申请人按照科技处网上审查意见修改后递交《申请书》至本单位,本单位进行形式审查并完成修改后交至科技处。一定要杜绝各种形式错误。

2020.3.8

科技处对申请书进行第二次形式审查

科技处对二级学院审查通过的申请书进行再次审核,一旦发现明显错误,视情况进行通报。

2019.3.9

形式审查结果反馈

科技处反馈形式审查结果并退回《申请书》

2019.3.9-3.10

申请人进行最终修改并提交

申请人根据形式检查反馈意见修改并最终提交申请书(注意:我校在线申请系统的关闭时间为3月10日16:00!!!)

2019.3.11

各单位报送正式版纸质申请书

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核对纸质版与电子版本的编号一致无误,签字检查无误

2019.3.12

提交电子版至基金委

科技处将申请书电子版提交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2019.3.13

申请书盖章

科技处完成项目汇总、学校审批、申请书盖章

2019.3.16

报送纸质版申请书至基金委

科技处派专人到北京,将申请书纸质版提交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说明:以上时间节点按照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申报时间拟定,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各二级部门及申请人应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积极组织申报,不得拖延时间,影响学校的整体工作。

2、各二级部门要认真组织国家基金的动员、申报、评审工作,要认真进行项目初筛、形式审查、整理汇总等工作,努力超额完成本部门目标任务。

3、 科技处将做好申报全程服务工作,推动申报工作的整体有序进行。

 

                                                                                              科技处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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